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等领域相应农药成分残留检测,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质量 控制、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候选物是通过定制相应农药纯品,并根据其物理和化学特性,采用萃取、重结晶、柱层析等方法进一步纯化后制得,经定性和初步分析满足要求后,进行干燥分装(CAS 号:66215-27-8)。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UV 检测器)、差示扫描量热法两种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分析方法对标 准物质的纯度进行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其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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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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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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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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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06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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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蝇胺农药纯度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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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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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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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主体纯度定值结果和水分等杂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UV)对纯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最小取样量为 3mg。经标准物质稳定性跟踪考察,有效期为自定值日期 7 年。研制单位将继续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螺口小玻璃瓶包装,每瓶不少于 100mg。
2.储存及使用:冷藏、避光、干燥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在 P2O5 干燥器中干燥 48 小时以上, 以除去水分。
3.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样品开封后, 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