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碘帕醇杂质 A
(5-氨基-N,N’-双[2-羟基-1-(羟甲基)乙基]-2,4,6-三碘苯-1,3-二甲酰胺)
Iopamidol impurity A
(5-amino-N,N-bis[2-hydroxy-1-(hydroxymethyl)ethyl]-2,4,6-triiodobenzene-1,3-dicarboxamide)
【类别】化学对照品
【批号】101389-201501
【结构式】

【分子式】C14H18I3N3O6
【分子量】705.02
【CAS 号】60166-98-5
【用途】供 UV 法检查用。
【特性量值】供 UV 法测定,按 C14H18I3N3O6 计,含量为 100%。
【包装】棕色西林瓶
【规格】50mg/支。
【贮藏】遮光,密闭,10-30℃保存。
【使用方法】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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