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肝素标准品
Heparin
【类别】生物标准品
【批号】140817-202402
【CAS 号】9041-08-1
【用途】供肝素钠、肝素钙效价测定使用。
【特性量值】1988 IU/支
【使用方法】使用时将安瓿放置至室温。
【包装】无色安瓿
【规格】10mg/支
【贮藏】避光,-20℃保存。
【注意事项】开启安瓿,注意保证所有冻干物处于安瓿底部,加入1.0ml 双蒸水使其复溶。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1.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若作他用,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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