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苯乙烯
Styrene
【类别】药用辅料对照品
【批号】195013-201701
【结构式】
【分子式】C8H8
【分子量】104.15
【CAS 号】100-42-5
【用途】苯乙烯(Styrene)对照品系供聚苯乙烯磺酸钠品种检查用。
【特性量值】本品含量以 100.0%计。
【使用方法】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
【包装】棕色安瓿
【规格】1ml/支
【贮藏】避光、-20℃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与空气易聚合和氧化,打开包装后一次性使用完毕。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标准物质,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1.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若作他用,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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