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 产品编号 | 名称 | 英文名 | CAS编号 | 产地 | 规格 | 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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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630 | GBW07959a | 山东土壤有效态元素-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元素可提取态标准物质/SD(山东滨州-褐土) | 中国 | 500g | 咨 询 |
1.标准物质概述
标准物质定值特性参数: pH、氯化钙法提取:As、Cd、Cu、Mn、Zn、Sb、Co、Cr、Mo、Ni、Pb、V等12项;DTPA提取:As、Cd、Co、Cu、Mn、Ni、Pb、Zn、V、Fe、Cr、Mo、Sb、Hg 等14项;有效态指标: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全氮、水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硼等10项。
候选物样品经晾干,非金属材质碾压、过2mm尼龙筛去除杂物,混合,102℃烘24h去负水、灭菌,用高铝瓷球磨机研磨至<0.25mm占 99%以上,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衬盖带有内衬塑料瓶分装密封,包装规格500g/瓶。
2.预期用途
主要用于土壤质量调查、生态环境评价、复垦土地修复治理评价相关分析检测的质量控制,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检验检测机构土壤可提取态或相关有效态指标分析方法的确认,测试人员能力考核提供质量判别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土壤分析检测能力的计量认证提供技术支撑。
3.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农用地土壤重金属元素可提取态标准物质的特性值及不确定度见表1。
4.最小取样量
根据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的要求及均匀性检验的取样量,除了有机质0.1g;全氮 1g;碱解氮2g;缓效钾2.5g;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和速效钾5g;其余均为10g。
5.有效期(限)
标准物质的长期稳定性,经17个月的跟踪检测,特性量值未呈现方向性变化趋势。参考本套标准物质(GBW07943-GBW07964)使用有效期(5年),本标准物质(复制批)有效期定为5年。
6.运输和储存条件
标准物质经过极端条件下(-20℃、60℃)储存不同时间的跟踪检测,其特性量值未发生变化,对运输条件无特殊要求。标准物质以密封良好的高密度聚乙烯瓶,衬盖带有内衬塑料瓶分装密封,包装规格500g/瓶。用后盖紧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7.使用说明
严格按照特定分析方法的提取条件进行样品溶液的制备和测定,重金属元素可提取态分析方法参见“附件重金属元素可提取态分析方法要点及说明”,pH土液比为1:2.5。